妊娠期超声波检查应如何合理安排?
2024-02-28 18:41:32二胎政策点击:166
为了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减少畸形儿、缺陷儿的出生率,孕期进行B超检查是必要的。然而,很多孕妇对B超检查的安全性心存疑虑,对如何正确进行B超检查存在很多疑问。那么,怀孕期间应该做多少次B超检查呢?
首先,孕早期(尤其是怀孕8周之前)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通常不需要B超检查。以下情况除外:1、阴道出血及腹痛、异常妊娠、葡萄干、流产检查等。 2、孕前或早产期间有盆腔助孕块或子宫肌瘤的患者。需要超声检查来辅助诊断,为今后的治疗提供依据。 月经停止时间不清楚,根据症状和体征很难准确估计孕周。一般来说,检查时间是在怀孕10周到13周之间。
妊娠中、晚期,胎儿各器官均已形成,因此B超检查相对安全。怀孕20周后应定期进行超声检查。 1、孕20周左右观察胎头、脊柱、心脏、肺、胃肠道、肾脏、膀胱、外生殖器、四肢。此时胎儿四肢伸展,是检查四肢等较大异常的比较佳时机。 2、怀孕24周至32周期间,重点观察胎儿鼻唇沟和心脏。可以发现鼻唇沟和心脏畸形。 3、足月妊娠(怀孕3741周)关注胎位、脐带、羊水、胎盘分期、估计胎儿大小,通过脐血流了解胎儿安危。
另外,有以下高危因素的孕妇需要在2428周时进行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1、有先天性心脏病史者2、*患有糖尿病或结缔组织病3、*在怀孕期间接触特殊药物或感染妊娠4.孕妇酗酒5.高龄孕妇异常妊娠及分娩史6.胎儿心律异常、胎儿水肿、染色体异常。
一般来说,怀孕期间进行3至4次超声检查就足够了。但如果怀孕期间出现腹痛、阴道流血、胎动频繁或减少、胎位不明确等异常情况,则需要根据医生的检查进行超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