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生育保险真的白交了吗?离职后还能享受生育险吗?
2024-07-12 08:38:57孕前饮食点击:123
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自行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以及男职工生育期间的看护假津贴。他们的配偶。
1、生育女职工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出生(死亡)证明、生育的女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医学证明审核表、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申请表、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生育保险待遇审批结算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出就医申请表;
3、分娩医疗费用单、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材料;
4. 付款收据。
2、配偶生育的男性员工所需材料:
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出生(死亡)证明、男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申报因流产、引产进行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时,可以凭有效结婚证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证明,无需提供生育登记服务单。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若男方无用人单位,只需提供男方签字的结婚生育证明即可。参保职工到外地定点医疗保险点就诊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也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要享受生育保险保障,必须在分娩当月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因此,是否可以使用离职后生育保险,需要根据参保人离职时间以及生育给付的具体情况而定。详情如下所示:
1.参保人在怀孕期间离职,离职后不再继续工作,造成生育保险金终止的,参保人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人离职后被新工作单位聘用,新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保险缴费期限符合当地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正常受益。生育保险
3、若参保人怀孕期满后向医院辞职,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参保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缴费期限符合当地报销要求,则参保人还可享受正常的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