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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单独二胎政策 陕西单独二胎政策

2024-03-01 08:19:21婴儿饮食点击:96

陕西单独二胎政策 陕西单独二胎政策

在国家单独二胎方案宣布落地后,陕西省也迅速启动单独二孩政策,通过人口测算、应对措施准备、社会调研之后,于3月1日正式实施单独二胎政策,符合单独二胎条件的家庭合法生育可享受相关福利,西安、宝鸡产假、津贴保持不变。

陕西单独二胎政策

陕西单独二胎政策主要针对单独家庭放开二胎,即一方户籍在本省内,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婚后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可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

陕西单独二胎条件:

1.夫妻双方户籍在省内,或一方在省内另一方常住本省;

2.夫妻双方婚后只生育了一个子女;

3.夫妻一方至少有一方为独生子女。

提示:独生子女的认定标准是本人没有兄弟姐妹,包括亲生或收养的,或是曾有兄弟姐妹但死亡的,进行单独二胎申请时需要提供独生子女相关证明。

产假规定

二胎新政策出台后,二胎产假、生育津贴报销也成了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就现在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西安、宝鸡产假、津贴不变,与一胎并无差异。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陕西在法定基础上增加60天,男方护理假为15天(异地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增加10天。

陕西合法生育的女职工产假、哺乳假最高可达11个月18天,而且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生育津贴标准

在陕西,单独二胎同样适用生育保险,除了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外,还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金额与妊娠情况、个人工资水平有关,具体补偿标准参照以下四条。

生育津贴补偿标准:

1.妊娠7个月及以上顺产或不足7个月早产的,可享受3个月;

2.难产、剖宫产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3.妊娠3个月及以上、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

4.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因流产,享受1个月。

生二胎要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必需要满足单独二胎的条件,同时,生育津贴的发放要求连续、正常购买生育保险满1年,发放基数为女职工产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水平。

各地区导航

单独二胎提出后,全国各地都将尽快完成政策的完善,但因各地情况不同,在政策出台时间、执行细则方面都有不同,具体可参考全国各地区新政策导航大全。

单独二胎的提出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延续与完善,全面启动实施之后,国家也会根据实施情况,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保障人口长期、稳定、均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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