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的报销范围及金额是怎样的?
2024-04-17 02:49:29输卵管问题点击:162
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有哪些?具体可以报销多少?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支付个人助孕。助孕标准为:正常生育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者早产不满七个月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难产、剖腹产的,产假津贴增加半个月;多胞胎的,以后每个孩子的产假津贴增加半个月;流产、引产时间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不满七个月的,产假津贴增加一个半月。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计划生育前12个月内每月平均缴纳的生育保险费计算。
2、生育营养津贴和围产期保健: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以上产假的职工,享受产假津贴300元,围产期保健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失业并按照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后,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400元自然流产2400元,难产2400元。多胞胎4000元。参加生育保险的男性职工,其妻子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享受统一生育津贴的50%。
4、生育津贴由部门发放,参保职工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缴费和福利由部门照常发放。
会报销多少费用?
1、报销前,需填写相关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然后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进行申请。您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程序进行申请。申请期间,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明。证件、社保卡、出生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单、结婚证、失业登记证等。
2、一般来说,如果报销产前检查费用,只要提供宝宝的出生证明,就按照本市产前费用报销标准进行报销。一般是一次性支付2000元左右。如果产前检查费用超过2000元,如果属于上述情况,剩余部分将不予支付,即由您自己承担。
3、如果是单胎自然生育,可一次性报销2700元。如果是单次难产或剖腹产,可一次性报销5200元。如果是多胞胎,可一次性报销5200元。如果是生育的话,在生育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孩子,费用就要增加1000元左右。如有终止妊娠的,费用按相应计划生育项目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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