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28周后具有以下情况者需引产吗?
2024-02-25 12:17:53输卵管问题点击:161
这个问题很残酷,但我们不能不提。
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助孕妈可能会遭受不良后果或危险。只有终止妊娠并进行引产,才能保证*的健康或使胎儿免受宫内危险。凡是怀孕28周后出现以下不良情况的助孕妈,应由医生确定并进行引产手术:
有些患有慢性肾炎的助孕妈本来就不适合怀孕。怀孕后,会增加肾脏的负担,加重各种症状,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和载体的恢复。
患有严重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孕妇会在妊娠中期和晚期出现症状。准妈妈全身各处的小血管收缩,导致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浮肿、蛋白质随尿排出。治疗后病情未见好转。如果继续妊娠,出现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前分离,会导致子宫大量出血、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体内的风险。
羊水过多的助孕妈当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上升,压迫助孕妈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这往往会导致助孕妈出现心悸、气短、躺下困难、影响睡眠等症状。人和食物。
宫内死产:如果助孕妈感觉胎动消失,医生确认胎儿已死在体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产,确保助孕妈的安全。
如果通过超声等方法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者胎儿无法存活,也需要立即进行引产。
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助孕妈。患有这些病症的孕妇身体虚弱,精力低下。继续妊娠对*和胎儿都不利,因此应考虑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