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补助发放时间(失独补助金什么时候发)
2024-01-12 18:40:29输卵管问题点击:200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是代理发放机构在8月31日前收到专项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具体到各地区有所不同,因各地生活水平不同,所以各省市对失独家庭的补助也不同。
全国各省市对失独家庭的补助
一.北京
在北京,这项补贴自2008年开始发放,数额为每人每月200元,直至亡故,此外,根据北京各区县情况,独生女子亡故后,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可一次性领取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补贴。
二.上海
上海无再生育可能的“失独”家庭达7000余户,由区县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扶助金”调整为每人每月250-300元,调整一次性补助金为5000-8000元。
三.重庆
重庆市作为中国首批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地,率先出台了“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制度,目前,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可得到3120元扶助金,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父母则为2760元。
四.深圳
深圳失独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城镇家庭3万元,对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农村每人每月提高到800元,城镇每人每月提高到1000元。
五.广东省
1.广州市政府将对“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伤病残的家庭按月发放补助金,“失独”家庭从女方年满49周岁时起,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计划生育。
失独补助金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在8月31日前将专项资金划入代理发放机构,代理发放机构应在收到专项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特别扶助对象个人储蓄账户,并将建立个人账户和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省级代理发放机构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特别扶助金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资料报送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并会同人口计生部门输入管理信息系统。
(原标题:2023年失独家庭补助金什么时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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