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三胎后,教师育儿产假有哪些新规定和待遇?
2024-04-17 18:08:32安胎保胎点击:82
生了三个孩子后,教师育儿假有哪些新规定和福利?随着国家三孩政策的开放,很多家庭都希望家里多生一两个孩子。不过,虽然生孩子是一件好事,但在照顾方面他们也有很多考虑。毕竟对于女性来说,要想拥有事业和家庭,确实离不开国家的关怀。那么,教学单位的女性有育儿假吗,教师有育儿假吗?
1. 教师有育儿假吗?
虽然育儿假是很多女性所期盼的,但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还没有育儿假的规定,教师也是如此。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依法享有产假。例如,如果女性自然分娩,用人单位将给予她3个月的产假。如果是剖腹产,她将获得3个月的假期,外加两周的延迟休假。通常情况下,许多职场女性在产假后重返工作岗位,教师也是如此。
然而,国企教师在哺乳假方面的待遇往往要好得多。例如,根据法律规定,女性产假结束后哺乳有困难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哺乳假。法律规定,对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用人单位每天应当多安排一个小时的母乳喂养时间。时间,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夜班。
育儿假是社会上家庭的热门话题。很多地方都开放育儿假,但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具体由双方及单位协商决定。
2、教师产假新规定是多少天?
教师产假一般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额外提供15天产假;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可额外提供15天的产假。
女员工怀孕四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