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产假新规发布:婚假增加14天,产假增加60天?
2024-04-16 19:40:34安胎保胎点击:79
山东新产假规定发布:条,婚假增加14天,产假增加60天。山东比较新产假规定《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22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经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过,自公告之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新《条例》规定,山东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删除了晚婚、晚育的相关规定;产假增加60 天,并给予男性7 天哺乳假。
新规定取消了晚婚晚育的相关规定。
据介绍,为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保持法律一致性,将原条例第十九条“鼓励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修改为“鼓励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删除了晚婚晚育的相关规定。这是这次比较重要的修改。
同时,新《条例》明确具体规定了申请再生育的条件,如病残子女、收养、再婚等,作为全面二孩政策的补充。
山东省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男女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加计14天的婚假。新条例中,删除了晚婚假奖励。国家规定产假增加60天。
据介绍,新《条例》增加了产假。考虑到孕产妇康复和妇幼健康的需要,新《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妇,无论子女数量多少,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额外享受60天产假。并给该男子七天哺乳假。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将被视为出勤,工资和福利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