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力推三胎政策,黑龙江三胎落户
2024-03-04 22:14:05孕前准备点击:192
其实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没多久,黑龙江就开始力推三胎政策了,这是什么原因?人口稀缺吗?黑龙江哪些地方可以生三胎?超生落户条件是怎样的?本文为你解答一二。下面就来为各位带来黑龙江力推三胎政策,黑龙江三胎落户。
黑龙江力推三胎政策
黑龙江早在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该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除少数民族和特殊家庭之外,边境城市人口也可以生育三胎。
六种情形可生三胎
前述《条例》明确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基础上,规定有六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1.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该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2.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具体指黑龙江省的漠河、塔河、呼玛、黑河市爱辉区、孙吴、逊克、嘉荫、萝北、绥滨、同江、抚远、饶河、虎林、密山、鸡东、穆棱、东宁、绥芬河共计18个边境县(市、区);
3.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4.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
5.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最后总结:而针对特殊情况经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具体还依当地计生部门规定进行。
2023年黑龙江超生三胎新政策
目前我国仅仅是全面开放了二胎政策,但对于生育第三胎,其实尚未在全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但针对一些地区,当地政府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却对生育三胎有相应的规定,当然这些规定,自然是在法律的范围内作出的,否则就会出现违法的情况。
当前,黑龙江省可以说是率先对三胎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也是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妻,才允许他们生育三胎,而并非是都可以生育三胎,就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可以生育三胎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因不孕不育无法生育,依法收养2个孩子后,身体恢复后,可再生育1个孩子;
2.夫妻生育2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再婚家庭不论双方是否有自己的孩子,两人婚后都可以共同 再生一个;
5.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黑龙江超生入户新政策
不符合国家和当事人本地计生政策超生的子女,可以凭孩子出生证,以及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孩子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上户口,会因为没有交纳罚款而不予办理,但是不符合国家和当地计生政策超生子女,孩子父母需要接受相应行政处罚,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国内各省市的三胎政策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将实施「三胎政策」,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并给予配套支持措施,从而提升生育率,为此各省市政府也基于中央的政策基础积极推出了关于三胎的鼓励政策,确保三胎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