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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独生子女补贴新规定来了,部分地区加分政策是否有变动?

2024-05-14 13:33:04怀孕征兆点击:52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实施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优惠的战略政策。江苏省不仅奖励独生子女家庭,在同等优惠政策下还优先考虑独生子女家庭,缓解了部分江苏省独生子女家庭的经济压力。

江苏独生子女补贴政策解读:

1、独生子女父母每年获得不低于40元的奖励,自领证当年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

2、独生子女父母双方均就业的,各单位承担50%奖励;父母一方为职工,另一方为纯农业人口或城镇失业人员的,全部奖励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协调标准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

三、前款规定的奖励,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纳入职工福利项目;

4、农业人口纳入乡(镇)总体规划费;

5、独生子女的父亲、*为个体工商户的,奖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个体工商户中结算;

6、所有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按规定年龄退休的,养老金增加5%,但不得超过原工资。

江苏各地区领取补贴条件:

材料

申请地点

南京市

持证退休职工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居民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以下简称“独生子女卡”)和《职工退休养老金证明》原件;

申请人死亡的,由其配偶、子女凭有效证明及有关材料代为申请。

适用于您退休所在企业(助孕括合并、转让、改制后企业的退休人员)。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退休人员应向其养老金生存核实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南京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激励审批表》 ”

苏州市

退休人员:提供《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终身无子女者:提供《身份证》、《终身无子女证明》或医院证明;

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独生子女家长证》或《独生子女证》、户口簿或《苏州市城镇老年人养老补贴证明》;

已故企业退休人员:由配偶或子女代理,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与死者关系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

每年1月下旬至2月底到所在社区(村)登记,当年7月1日左右发放。

无锡市

企业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暂住证)、《独生子女父母证》(或《独生子女卡》)、《职工退休养老金证明》、子女《身份证》;城镇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本人户口簿(正反两份)、《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的城镇失业人员证明,孩子的“身份证”;

退休或一次性养老金待遇:个人身份证、(正反面一式两份)个人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退休证明》或《职工证明》养老金证明”、子女“身份证”。

户口所在地社区

以上是《江苏独生子女补贴新规来了,部分地区加分政策发生变化》的全部内容。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果您对一胎政策还有疑问,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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