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孕妇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多少?
2023-05-13 16:50:11卵巢问题点击:170
四川省孕妇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主要考虑到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应逐步提高,与此相适应,失业保险待遇的水平也应逐步提高,使失业人员和其他劳动者一样,享受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所以说具体的发放标准是根据你的工资来进行调整的。但是失业与是否孕育没有直接关系,不过怀孕期间一般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
孕妇领取失业金的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出生证》、《计划生育光荣证》、住院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申请,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4个月生育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金是有条件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定要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而且需要保证并不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说这些达不到条件的话是不能领取孕妇失业金的。一般你在单位缴纳的社保时间越久,那么领取就会越多。
- 1.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 2.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 3.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 4.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建议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