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职三个月怀孕提前休假,老板无奈申请破产后重新招人
2023-05-30 04:51:52怀孕知识点击:146
众所周知,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并且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但是最近山东青岛的张女士就发生了一起劳务纠纷案。张女士在三个月试用期过了之后,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了,便提前请了产假,在此期间公司因经营问题倒闭了,而老板又重新注册了一家公司,很多以前的老员工都在新公司上班,唯独没有张女生,张女生感到十分无助,想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事情是这样的,张女生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之前在面试的时候自己就说过目前属于已婚未孕的状态,但考虑到张女士的能力确实高于其他求职者,因此公司还是决定录用张女生。张女生也非常喜欢这家公司和自己的职位,对薪资各方面也是比较满意。张女士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把全部的热情都投入到了工作之中,老板全都看在眼里。
三个月试用期刚过,老板就与张女士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在签完劳务合同的第二天,张女士突然感觉自己的肚子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后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一个多月,这个孩子的到来让张女士和丈夫很高兴,之后张女士的肚子越来越大,怀孕迹象也越来越明显。
她如实向领导说明了情况,并向公司提出了申请产假的要求。根据劳务合同山东是可以享受到158天的产假,所以张女士可以提前休息,让自己在家好好备孕,期间自己在公司的工资要照常发放。此外,张女士的丈夫也可以拥有七天的免费陪产假。
公司也按要求给张女士发放了工资,但是后来公司的经营状况越来越不好,有些员工提出了辞职,坚持熬了两个月之后,公司便无力经营下去,只好倒闭了。破产后会将剩余的工资和赔偿金发放到银行卡中。同时公司也将这个消息通知到了张女士,但是张女士表示自己要和公司共进退,并不愿意离职。
一方面张女士自己不会签署离职申请,另一方面因为张女士现在在休产假期间,公司也不能单方面地辞退她。于是便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给她发放工资。在破产结束之后,再将赔偿金发放给张女士,两者便不再有合同上的关系。
而公司的法人之后又开了一家新公司,而且招聘的全部是以前的员工,却没有通知张女士。而两家公司虽然都是同样的法人,但是新公司与旧公司并不存在关联关系,也就说明,张女士没有与新公司签订合同,也就无法要求其为自己支付工资。
张女士没有了收入来源,于是便找去申请仲裁,但是上一家公司已经倒闭,与她的合同自然终止。而两家公司又不存在关联,与张女士更是没有关系,所以她的投诉无法获得认可。后来她希望新公司可以让她入职,但是之前的一通操作,让老板对她产生了不信任的感觉,在面试上也就不可能通过,她也就加入不进来这家新公司。而且现在怀着身孕,只能在产后重新去面试找工作。
在这件事中,有不少人认为张女士是以怀孕的身份为自己获利,虽然不违法,但却要道德绑架,必须要求老板给她提供新的职位。而老板把公司注销再重开的行为可以被理解为其发展规划发生了变化。张女士只要安心养胎,以自己的工作能力在找一份工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