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女性如何正确使用生育险权利?,生育险报销的条件和相关规定
2023-01-25 11:02:50安胎保胎点击:225
孕期女性如何正确使用生育险权利?
案例1:生完宝宝后在家休假,从同事给我透露的信息才知道,我的原岗位被人替代了,如果我回去工作只能做负责别的事情,而且要经常加班。宝宝还小,没我在身边照顾是不行的。休假生宝宝就被人摆了一道,重回职场就什么都变了,我该怎么办?
其实小编告诉这位妈咪你不要过于慌张,因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有30 min。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min。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另外,在此规定中第十条也提到,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这位妈咪你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职场孕妈妈孕期达7个月以上,是享有产前假的
案例2:我今年4月份才结束产期,到时单位合同也刚好到期,单位会不和我续签吗?我修完产假之后一年内是不是都算哺乳假?哺乳假里不应该开除职工是吗?
这位妈咪你不用担心,劳动合同期限会自动延续到哺乳期满,也就是宝宝从出生到宝宝满一周岁才结束,而不是产假后一年。如果单位不续签约,孕妈妈还是可以继续上班,要求公司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3:在产假期间,公司称每月代社保局发放生育津贴800元,等我休完假后,社保局生育津贴报销要扣回我之前每月领的800元,也就是公司在此期间并没有任何的孕期福利,这种情况是合理的吗?
在这个案例中,妈咪们需要了解的是,在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两者间,规定是就高领取的。一般,工资是指付出正常劳动后应得的报酬,而在产假期间,参保人并未工作,以产假工资描述该部分收入并不准确,用“生育津贴”更规范。实际上产假期间公司发给你的工资就是生育津贴,因为这是由保险基金支付,先按企业人均工资先划拨给用人单位,再由单位调剂后,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给员工。
此案例中,该妈咪所在的公司称扣回之前每月领的生育津贴是不合理的,如果此用人单位的平均工资不止800元,仍需在后期补足差额。该妈咪可以与该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效,该妈咪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哦。
生育险报销的条件和相关规定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首先,申请人需提供一些证明资料,具体包括如下: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则需提供手术证明和费用凭据。然后申请人需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若条件符合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参保的职场孕妈妈生育所需要的多项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而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孕妈妈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给职场孕妈妈提供的生育津贴不能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