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二婚一个头婚去办结婚证登记时能撒谎称自己初婚吗?
2023-01-17 20:57:58分娩方式点击:2495
二婚领证的时候不能撒谎称为初婚。因为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二婚人员必须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而且如果在当地的民政局登记结婚,民政局工作人员也可以查询到当事人的婚姻记录。如果是异地登记结婚,当地民政部门可能会因为全国婚姻系统没有联网而查询不到自己的二婚信息,但是在办理户口登记等手续中时,也无法避免自己隐瞒婚史的事实。
二婚在申请结婚证的时候其中的流程也要求了要出示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因此建议大家为了自身和另一半要诚实,不要隐瞒自己的婚史,毕竟爱你的人会包容你的过去,爱真真实实的你。
1.申请:需要携带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二婚的还需要携带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确认是否是本人,以及身份证是否过期;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以上就是二婚领证的一个流程,从流程上我们可以看出,在申请结婚证的过程中是没有办法隐瞒是否离婚的事实,因此建议二婚的各位要诚实一些,不要想着可以“瞒天过海”。
需要注意的是,二婚人员在我国再次申请结婚登记的时候,所出具离婚证件必须经过我国相关机构的裁定承认。如果第一次婚姻关系解除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办理的,其离婚证件(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果第一次婚姻关系解除是在国外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必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认证通过的是为有效,认证不通过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证件不齐的全无法进行结婚登记,因此建议大家要尊重事实尊重法律。